河间人景某,将农用车停在路边,却引发了连环车祸,致一人死亡。死者的家人将景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13万元——
6月14日,在任丘法院执行庭办公室里,点钞机点钞的声音连续传来,法院执行庭的执行人员正在清点钱款。一名瘦弱的男子站在旁边,执行人员正在清点的钱就是他带来的。
这名男子就是河间的景某。原来,两年前的一个夜晚,景某将自己的农用车停在了路边。不成想,他的这次停车引发了两次车祸,造成受害人钱某某死亡。钱某某家属将景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景某认为,自己停车没有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在任丘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景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法院,并带来了11万元赔偿款。
路边停车酿悲剧
连环车祸,一人死亡
2016年7月27日晚上,景某将一辆农用运输车停放在任丘某条路的路边。当晚10点10分,钱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路过此处,不幸撞上景某停放在路边的农用运输车,摔倒在地。
没等景某站起来,黄某驾驶着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开了过来。当时正值黑夜,黄某并没有看到倒在路上的钱某某,悲剧瞬间发生……黄某意识到撞人了,忙踩刹车,但为时已晚。随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发现钱某某已经身亡。
事发后,任丘交警大队交警赶到了现场。交警调查发现,第一次事故的当事双方都有违法行为。钱某某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景某的车没有交强险,还超载。最终,任丘市交警大队对两次事故进行了认定。在第一次事故中,钱某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景某负次要责任。在第二次事故中,黄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景某负次要责任,钱某某无责任。
赔偿金额引争议
死者家属将停车者告上法庭
对于这场事故,三方当事人都认为是飞来横祸。景某认为,自己的车停在路边,并没有在路上行驶,结果不仅车被撞坏了,自己还要赔钱。景某觉得很委屈。黄某认为,他也是事故的受害者。如果没有发生第一次事故,第二次事故不会发生,钱某某也不会死亡。钱某某的去世,意味着家里的“顶梁柱”倒了,他的家人受到打击,全家陷入悲痛之中。
黄某、景某、钱某某的家人对赔偿问题,进行了商议。其间,第二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黄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钱某某进行了赔偿。景某在赔偿约2万元丧葬费后,与钱某某家人产生分歧,双方一直协商未果。
2016年9月6日,钱某某的母亲袁某、妻子刘某以及儿子和女儿共同将景某诉至法院,要求景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共计13万余元。2017年5月11日,任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钱某某家人的诉求。景某对判决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官奔波几个月
路边停车人赔偿
死者家属11万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景某却一直没有履行。
2017年9月26日,钱某某的家人向任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来到钱某某家中,发现其家人生活困难。钱某某的母亲和妻子身体都有残疾,他的孩子还小。为了供养老人和两个孩子,钱某某的妻子只能四处打零工,维持生活。
赔偿款无法到位,钱某某的妻子心里满腹的委屈。她见到法院的执行人员,忍不住哭诉自己的艰辛。执行人员一边安抚刘某的情绪,一边积极与景某联系。
几经周折,执行人员终于联系上了景某。景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并不在家,但又不肯说出在哪儿。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反复给他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景某满腹委屈,说自己无履行能力。执行人员多次与景某进行推心置腹的沟通,并没有取得成效。执行人员查询了景某的财产后得知,景某名下虽有辆车,但车已破旧不堪,价值有限,无法执行。
钱某某的妻子多次来到法院诉说自己生活的艰辛。任丘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了解到钱某某家人的困难后,表示要想方设法帮她要回赔偿款。2017年11月,执行一庭副庭长左占久与两名执行干警几经辗转,来到了景某的老家。
景某老家的房子破旧不堪,他年迈的奶奶住在这儿。执行人员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询问得知,景某的家境较差,他的奶奶患有心脏病。景某靠务农和打工生活,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执行人员考虑到,景某的奶奶岁数较大,身体又受不了刺激,决定回去再想其他办法。
随后,执行人员开始不停地给景某打电话,反复给他讲解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同时,执行人员将刘某的生活现状也告诉了他。最后,景某表示,自己会尽快去法院。
2018年1月,两个自称是景某叔叔的人来到任丘法院。二人表示景某只能拿出30000元,多了也给不了。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执行人员并没有将这个情况告诉钱某某的妻子,只是说他们在加大力度做被执行人的工作。
2018年4月10日,执行人员再次驱车来到河间。经多方打听,他们找到了景某母亲所住的小区。景某的母亲表示,景某并没有住在家里。她说,自己的儿子很冤枉,没想到停车惹来了这么大的官司。
执行人员向她讲了景某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拉进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甚至会被判刑。在执行人员入情入理的分析解释下,景某的母亲有些动摇。执行人员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又将钱某某的妻子的现状对她讲了。景某的母亲听后表示,她会和景某联系,尽快让儿子履行赔偿义务。
不久,执行人员接到景某主动打来的电话。景某称自己家境不好,十几万元的赔偿款也要七拼八凑,自己需要时间筹钱。执行人员再次做他的思想工作,让他一定要遵守诺言,不做“老赖”。同时,执行人员又将这个信息反馈给钱某某的妻子,让她理解景某家的难处,耐心等待。
6月14日,从未露面的景某带着11万元的现金来到任丘法院,把赔偿款交给了法院执行人员。
违法停车 必须担责
任丘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本案中,景某认为自己很委屈。他觉得,自己只是在路边停车,并没有主动去撞钱某某。况且,钱某某直接死亡的原因,并不是撞上了自己的农用车,而是身后的小轿车撞击所致。他认为自己不应该赔偿十多万元。
当时正值晚上,景某的农用车在超载的情况下,停在了路边。景某没有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导致钱某某撞上了农用车,引发了第一次事故。第二次事故虽然与景某没有直接联系,但是景某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个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他人的损失,甚至死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景某应该为钱某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记者张亭 通讯员王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