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保定讯 近日,阜平检察院召开案件评议会,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就3起自侦案件撤案工作参与案件监督,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
该院人监办工作人员首先对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了告知。案件承办人依次汇报了周某某涉嫌单位行贿案、韩某某涉嫌行贿案和赫某某涉嫌行贿案的基本情况、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和撤销案件的理由。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后,查阅卷宗,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进行了回答。随后,3位人民监督员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阜平县检察院对于这3起案件拟作撤销案件处理的意见。
据悉,阜平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人民监督员联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自人民监督员程序启动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工作4次,有效的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