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为廉政。严以用权、强化监督是我们党风政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为保障各位干部“不触红线”、“不越雷池”,树立良好形象,权力监督常态化势在必行,如此,风清气正的美好氛围才会永葆新鲜。
权利的行使离不开人民的监督。我国现阶段对于权利的监督主要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人民的监督权是作为外部监督来行使的。在行使过程中,可能会有阻碍和问题,但是在越来越好的反腐大环境下,人民的监督权基本能够得到保障。例如网络民意的收集,“监督员”的出现,这些新事物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表现。此外,人民监督不是间歇性的“断奏”,而是“余音绕梁”般的永续之音,监督既是干部们的压力,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是党员干部思想意识的“紧箍咒”,是行为作风的“矫正仪”,要把清正廉洁牢牢镌刻在广大干部的心间。
以问责机制为党内监督的有力抓手。责任不清,监督就没有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提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在问责方面查处了一些反面典型,取得了一些经验。然而当前的问题是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清晰;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等。因此,必须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监督常态严用权,两袖清风精神爽。监督之常态需要全民参与,需要党和政府支持,监督常态化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只有把权用到实处、让监督如影随形,让党内外监督有机结合,才能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滦城街道 冯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