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上午,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杨军、周丽娜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等罪一案。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院受理该案后,严格按照审理案件规程,制定详细庭审方案,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并首次采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7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司法公正,该院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军、周丽娜伙同他人,以乐亭利信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采取以暴力、威胁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河北省乐亭县生猪屠宰、销售行业,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牟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路南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从思想认识、执法办案、机制建设三个层面狠抓落实,组建专业化办案小组,密切内外联动,确保办准办好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