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闫各庄镇东刘庄村村东有一木器加工厂属于非法建筑违章厂房,此非法建筑于今年2018年5月-6月建设完工,建筑前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城乡规划而且没有土地审批手续,而且此木器加工厂距离村庄特别近,如果发生火灾将直接威胁全村村民的人身安全。恳请上级予以重视希望城乡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非法违规的建筑厂房依法依规的办理,对非法生产予以停工、对非法违规建筑、厂房予以拆除。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回复:
经查,阎各庄镇东刘村村民所反映的土地位于阎各庄镇东刘村村东,系阎各庄镇东刘村村民裴**于2018年5月建设的带锯加工厂,占地总面积为:8.3115亩,其中耕地4.8333亩;集体建设用地3.4782亩。裴**在没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带锯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违法占地行为。我局以于2018年7月15日立案查处,2018年8月16日我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3115亩土地,并处罚款87632元。当事人已于2018年11月9日缴纳了罚款87632元。现此案件正在依法依规查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