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子女权

推荐离婚妈妈探望女儿被拒 法官判决让母女“重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这位母亲却为探望子女这事犯了愁……。“法律规定清清楚楚,调解协议明明白白,为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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