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日,景县交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查处行动。21时许,一辆鲁P58XXX的小型汽车向检查方向驶来。在临近检查点时,该车突然急速驶离,在闯卡途中撞上执勤警车。

在检查期间,民警发现驾驶员陈某某浑身散发着浓厚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呼气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5mg/100ml。最终经抽血检测,其血检结果则为24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于自己的醉驾行为,陈某某竟哭道:我喝酒是喝酒了,该拘留拘留,能不能别把驾驶证吊销。对此,民警对其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后,随即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现驾驶员陈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