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为了配合主办地公安机关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保障投资人权益,请尚未到南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取证的南皮籍相关投资人于2021年1月23日前,到南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取证。
登记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投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单页复印;
3.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名称、用户名、账〔卡〕号),资金流水(可到开户银行打印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银行账户往来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或打印投资期间网银截图等)、汇款转账凭证打印复印件或截图;时间自2014年7月至2020年7月底;
4.与案件有关的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
5.其他能反映情况的相关凭证、收据、照片、银行短信内容、公司人员推广短信等相关资料打印或复印件。
登记地点
南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特此公告
南皮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