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县城乡居民:
大家好!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首先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居民健康的重要保障,是您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生活中,有的居民因未及时参保而造成生病住院,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因此,全民参保是应对疫情、响应国家号召的重要工作,也是城乡居民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其中新参保居民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0日)。已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为确保您顺利参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县医疗保障局再次倡议,请广大未参保的居民抓紧时间参保,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增添一份保障。
一、请错峰缴费。为避免后期扎堆缴费,系统繁忙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缴费,影响待遇享受,请大家提前错峰缴费。
二、请及时登记。如果您是首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请您到户口所在乡镇或社区登记信息,千万不要等到征缴期最后几天再办理参保登记,影响缴费。
三、缴费方式。我县推行“微信缴费为主,其他缴费方式为辅,税务大厅兜底”的缴费模式。
(一)微信缴费:查找关注和登录“康保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参保缴费”模块,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缴费或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模块,输入身份证号码。这两种方式都可以给自己和家人缴费。
(二)其他缴费方式:缴费人还可以使用“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河北省税务局手机APP、河北移动手机APP等电子缴费方式进行参保缴费。
(三)税务大厅:对于不能使用前两类缴费方式缴费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缴费的,也可以到县税务大厅现场办理。
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定,请您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祝您节日愉快!
康保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