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17:28:13 来源: 抚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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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宁警方精心部署,在全市范围全面收集涉毒人员线索,成功查处初次吸毒人员1名。
2020年12月中旬,治安大队经工作获悉:辖区内张某某(男,23岁,秦皇岛市抚宁区XXX村人)有吸食毒品的嫌疑。经过多日摸排及对其家属工作,2020年12月29日,张某某被民警传唤到案,其对在2020年8月份吸食冰毒的行为供认不讳。治安大队依法对张某某的毛发样品进行采集,经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张某某毛发样品在收集之前六个月内曾摄入苯丙胺类毒品。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抚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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