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康保法院继续深入贯彻新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宗旨,创新运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法官+”模式,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大局稳定,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法官+”整合资源,确保软硬件有保障。
康保法院秉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于4月22日挂牌成立,同时主动提供办公场地,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听证室等,确保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的独立空间。安排1名资深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具体负责行政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探索联合其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律师、人民调解员组建行政调解团。
“法官+”多管齐下,推动争议实质化解。
康保法院联合各成员单位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建设。首先抓住关键,强调法官协助下的部门主导化解,全县各部门已逐步达成共识,各自单位发生的行政争议以自身为主导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其次加强联动,法检两院参与协作。行政案件发生后,责任部门如遇疑难、复杂问题时,康保法院将配合部门搭好平台,邀请检察院进行配合协作,助力纠纷化解。11月26日,康保法院主持召开行政案件化解协调扩大会,主动邀请检察院、司法局及涉诉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成功化解争议矛盾。
“法官+”建章立制,力求形成长效机制。
康保法院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专业化制度设计,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的协调对接机制,以实际行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承担主体责任。强化衔接机制,研究《行政争议化解沟通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委、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司法局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的争议化解。强化工作考核问责力度,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纳入法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助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康保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从引调、联动、奖惩多角度形成长效机制,探索方法举措,整合全县力量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县委发展的工作大局,不断拓宽化解思路,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截止目前,在康保法院的主动作为下,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起,另有6起有望于年底前全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