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等文件要求,参照生态环境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及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近两年发布的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大厂分局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建立三方评审机制,自12月7日起,正式启动对以往项目环评文件和新项目环评文件复核工作,严格审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
大厂分局将不断加强监管和帮扶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对辖区内环评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汇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鼓励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时选用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要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对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强化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