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按照《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自11月20日开始,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农村集中式供水及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卫生许可(设计日供水万吨以上)、水源防护情况,集中式供水是否使用消毒设施、供管水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有效期内《健康证明》、是否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所使用的涉水产品索证是否齐全、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在疫情期间供水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健康监控、体温测量、环境消毒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目前,已监督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25家、现场制售水单位1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及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单位均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对蓄水设备进行了清洗消毒,并进行了水质检测。针对从业人员温度监控、水源防护不到位,涉水产品索证不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被监管单位进行整改。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按照《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城镇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覆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及健康权益。
(通讯员 王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