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一届张家口市委配合省委专项巡视组开展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要求。区委专项巡察组与市委专项巡察组采取联动方式对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等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时间为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承担以上任务的区直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地方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313—2288805(8:30-17:30); 联系手机:13483321984(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qdqwdyxcz@163.com;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qdjwxcb@163.com;监督电话:0313-4010956;监督信箱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1号桥东区委办公楼一楼大厅;邮编:075000。
桥东区委专项巡察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