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他人使用,不用偷不用抢似乎稳赚不赔,结果还得到了警方的“赠品”,锃亮的手铐和刑事拘留,事情是这样的。
2020年11月6日,沧州吴桥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连破四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2020年10月10日,公安部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刑警一中队民警迅速对辖区线索进行摸排核查。2020年11月06日15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峰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从事诈骗活动,其中仅一张银行卡走账流水超百万元。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多方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将该人在其家中抓获。经讯问,王某峰交代,其伙同胡某辉、庞某龙一起将卡卖给了张某。民警迅速对胡某辉、庞某龙、张某三人进行传唤。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三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贩卖银行卡的犯罪事实,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峰、胡某辉、庞某龙、张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不要告诉警察蜀黍,是第一次听说这个罪名!看来还有很多——你们不知道的事!来来来!警察蜀黍普法时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