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11时,张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指挥中心派警:207国道玻璃彩村附近水渠内发现一具男尸,怀疑因交通事故致死。接到派警任务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龚立秋要求交警大队快速侦破此案并作出重要批示,成立了由交警大队长郭景平任组长,教导员武志伟任副组长、各事故组负责人为组员的《10.31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展开调查。
武志伟带领民警到达现场后,经确认死者为台路沟乡某村村民,75岁。现场遗留有一个白色编织袋(内装烟叶)、黑色塑料硬片6片,经尸表检验初步确定为交通事故。经专案组紧锣密鼓排查,先后调取了卡口信息3000余条,视频资料20余份,走访群众200余人,排查车辆600余辆,最终确定案发时间为10月31日19时54分,嫌疑车辆为一辆红色大力神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经侦查,于11月3日11时许在油篓沟乡某村将嫌疑车辆查扣,同时在万全区某村将嫌疑人韩某(58岁,油篓沟乡某村人)抓获。经比对,现场遗留黑色塑料硬片为嫌疑车辆上的部件,痕迹吻合。经审讯,嫌疑人韩某交代:10月31日晚韩某在张北县城吃完晚饭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返回自己家中,当行驶至案发现场路段不慎将行人撞倒后逃逸。
历时48小时,《10.31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目前嫌疑人韩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