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副司长洪波带领考核验收组到宁晋县就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暨“46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侯俊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邢剑武,县委常委宋红卫陪同验收。
考核验收组对宁晋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查阅、打分,在该县医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听取了县医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县医院的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作进行了细致地检查验收,对县医院在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县医院节能工作满足验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洪波指出,要加强节能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开设培训讲座、开展节能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加强办公用品管理,推行电子化、无纸化办公,让“节能、环保、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细化到日常工作生活各方面;要加强垃圾分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规范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充分利用可回收垃圾、严格按标准处理有害垃圾、定点处理餐厨垃圾,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宋红卫表示,宁晋县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对照创建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节能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充分结合县医院实际情况,继续推广节能技术,推行绿色办公,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加快结构调整,着力推进节约、节水型机关创建,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倡导节约粮食资源,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努力开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耿美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