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法院
高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马超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马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超,男,汉族,1992年9月2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高阳县庞家佐乡北团丁村,身份证号:13062819920925583X。为使案件尽快得到执行,维护社会诚信秩序,高阳县人民法院欢迎广大群众向人民法院积极反映马超的财产线索,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协助法院拘留到被执行人、扭送至法院的将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正告被执行人马超早日履行法定义务,争取从轻处理。
举报电话:0312-6699911
13931278536
高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