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冀人社字【2020】281号通知,拟从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22名基层人社协办员,充实到人社部门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原则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心(108),联系电话:5196109;
3、提交资料: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1)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以报名的先后顺序录用,报名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四、聘用和待遇:
招聘人员经报名和资格审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统一安排工作后,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岗位补贴标准为肃宁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就业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