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滴滴平台上线“遗失物品送回”功能,乘客如果将个人物品遗落到网约车上,可以通过该功能选择司机送回、邮寄等方式找回物品,同时需要预付一定的费用。物归原主还要收取费用,乍看之下有违“拾金不昧”的美德,但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预付费用只是送还物品需要花费的基本路费,不等同于额外的报酬,这也算是给“拾金不昧”一个成本上的回报,从而鼓励更多人“拾金不昧”。
据滴滴平台数据,仅今年上半年,该平台网约车司机发现遗失物品并报备平台的就有85万多件。如此看来,抛开平台与司机,对丢三落四的乘客来说,花钱给自己长个记性,也是值得的。过往的案例中,一些失主发现物品丢失后,要求司机无偿送还,否则就会给出差评。由于出租车流动性快,一些司机距离乘客地点较远,无奈之下也只能选择无偿送回。网约车司机需要牺牲时间和油费将物品送还,懂得感恩的乘客,即便没有平台的规定,也该给予司机适当的补偿。遇到义务归还的司机,我们拍手称赞,遇到计较成本的司机,也不要道德绑架,而是尊重对方该有的正常回报。
最近看到一个关于孔子的典故,用在这儿极为贴切。春秋时期,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富二代”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被救者为了感谢子路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提起这个故事,不是为了宣扬好心一定要去求得回报,而是希望在践行爱心的道路上,更多人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帮助别人。就像有了平台的保障,相信更多捡到乘客物品的网约车司机,会愿意及时将遗落的物品送还给乘客,网约车领域历年来的“找东西难”问题也会随之得到缓解。对于司机来说,乘客支付的费用不是诱惑,而是内心的一份保障。对于见义勇为的人,相关部门也不妨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适当的赞美和回报,都有可能化作他们的精神动力,也带动更多人投身“好人之城”建设。 (汝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