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秦皇岛讯:6月24日、30日,经市法院统一调度,辖区7个基层法院对11起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一审涉恶案件全部按期清零。
此次集中宣判涉黑案件1起,涉恶案件10起,判处被告人7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人,重刑率为39.7%,判处财产刑396.02万元,完成了“六清”行动既定目标,营造审判声威,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的惩治力和威慑力,极大程度地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促进了基层政权巩固,维护了社会稳定,服务保障了高质量发展。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军始终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深入推动“六清”专项行动落地落实,高度重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从案件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公开宣判全过程中坚持一线督战、亲力亲为。坚持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把关、亲自协调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对涉黑恶案件逐件听取汇报、把脉定向;每周审核扫黑办上报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
11起涉黑涉恶案件中,由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夏某某等29人涉黑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是疫情期间全市首件开庭审理案件。开展庭审工作中,既要对犯罪分子处以公正的法律制裁,又要考虑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无疑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市法院和开发区法院通过深入全面的进行庭前准备、多方协调,与看守所等相关部门详细沟通,为29名被告人以及押解法警进行核酸检测、配备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装备,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案件圆满审结。
在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市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检察机关以涉恶案件为由提起公诉的孙某某、周某某2起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审理,最终认定该2起案件不构成恶势力犯罪,确保司法公正,坚决守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定红线。
市法院组织的集中宣判活动,再次彰显了全市法院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不移的决心、战之必胜的信心和司法为民的初心。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严重恶劣的、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依托法院审判职能,重拳出击、多措并举,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全面贯彻落实“一案三查”相关要求,对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坚持毁伞破网、打财断血、案件清零、行业清源同发力、同推动,做到有恶必除、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