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公安分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新华公安分局作为维护辖区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责单位,始终把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打击。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分局持续发力、精准彻查,先后打掉异地指定管辖的“王某某涉恶团伙”,符合农村特征的“孔某某涉恶集团”和具备辖区典型的暴力传销团伙多个,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越是到紧要关头,越要有一鼓作气攻城拔寨的决心。新华分局将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勇气,坚决把辖区内黑恶势力打深打透,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现公开发布线索举报公告,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二、线索举报奖励
公安机关将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尚未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五千元至五万元;对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举报邮箱:xhgash@sina.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扫黑办(沧州市清池北大道5号)
举报电话:0317-5523811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