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东湾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查,发现西曹庄村西大清河内有不明车辆倾倒建筑垃圾,通过细致调查,确定该车为xx有限公司车辆,属于违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东湾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责令xx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违法行为立即清理,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东湾乡将以此对违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惩戒,形成示范效应、震慑效应,着力在攻克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在提升东湾乡管理效能上下功夫,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扣标准,分路段、分时段、分小组、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形成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域内全覆盖,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护好东湾乡良好乡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