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分局 “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港城大街派出所高度重视,按照行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警动员,紧紧把握目标任务,吃透上级精神,领会上级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近日连获战果。
港城大街派出所清查端掉一处传销窝点,处罚一名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人员。
2020年5月26日晚,港城所清查中发现工农里15-4-18号疑似传销窝点,港城大街派出所联合市场局对其房屋进行检查,现场有四名传销人员带回所内进行登记采血后移交给市场局做进一步处理:吴某将海港区工农里15-4-18号房屋出租。同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民警对房主吴某进行传唤。
经询问,吴某(女,37岁,海港区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港城大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吴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港城大街派出所刑事拘留两名猥亵、侮辱他人的嫌疑人员
2020年05月29日15时许,董×报警:称其于2020年5月29时5时至10时之间,在海港区建兴里9栋2单元1号朋友家中被两名男子以威胁、殴打等手段,对其进行强制猥亵。接到报警后我所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报警人提供的两名嫌疑人微信确定两名嫌疑人身份分别为罗××,杨××,随即组织进行抓捕,并向秦皇岛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递交董×人身损伤程度鉴定申请。
通过连续两天的细致侦查,2020年6月1日,我所将罗××,杨××抓获归案,经讯问,罗××(男,20岁,海港区人)对强制猥亵董×的事实供认不讳,杨××(男,20岁,海港区人)对帮其罗××强制猥亵董×的事实供认不讳。 因疫情原因市看守所暂时无法收押,我局依法对二人监视居住。
2020年6月3日19时许,在通过2次核酸检测确认两名嫌疑人身体健康后,港城大街派出所经过多级审批,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并组织警力连夜投送青龙县看守所羁押。
2020年6月13日19时许,港城所下午在金街巡逻时发现有一名男子无故殴打他人,我所迅速出警,现场将打人男子控制并带回所内。在询问过程中,发现该男子语言表达不清,说话颠三倒四,且为山东省人,在秦皇岛没有具体地址,后多方查找,联系到其山东老家哥哥,其哥哥在电话中说该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于2019年曾在老家精神病医院住院。考虑到暑期将至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发生严重的事故,我所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局指挥中心,并与精神病医院、救助站取得联系,经多方协调,现通过救助站已将该男子吕某某送至九龙山精神病医院。
港城大街派出所抓获三名殴打他人的嫌疑人员。
2020年6月14日十一时许,马某某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巴塞罗那小区肯德基门前与前男友王某某及王某某母亲的朋友常某某发生纠纷,随后马某某和前男友王某某及王某某母亲的朋友发生厮打,民警对三人进行传唤。
经讯问,马某某(女,29岁,海港区人)王某某(男,28岁,海港区人)常某某(女,48岁,海港区人)均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港城大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常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1000元,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1000元,给予马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下一步,港城大街派出所将集中警力,精准打击,为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安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