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高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付砚成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付砚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付砚成,男,1982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高阳县小王果庄乡付家营村。为使案件尽快得到执行,维护社会诚信秩序,高阳县人民法院欢迎广大群众向人民法院积极反映付砚成的财产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付砚成财产情况的,将给予500元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人民法院彻底解决“执行难”,正告被执行人付砚成早日履行法定义务,争取从轻处理。
举报电话:
0312-6699081
17731206856牛法官
17331288956杨法官
高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