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2日消息,近日,湖北省荆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京山市绀弩中学原党支部委员、副校长李国全公款购买白酒违规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3月至5月,时任京山市绀弩中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李国全安排他人购买白酒7件,共计0.28万元,用于该校日常公务接待,后以购买“调料品及其他”名义在学生食堂财务账上列支。
据办案人员介绍,“按照以往惯例”是李国全及相关涉案人员在谈话中反复提到的话。当问到他们是否学习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以及政府采购中禁止购买烟酒、公务接待中禁止使用烟酒等规定时,他们都表示在党员活动日、党课等学习活动中听到过一耳朵,但很快就抛在脑后了。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慎之又慎,“按照以往惯例”不是法外之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置若罔闻,则只能是作茧自缚,接受应有的处分。
要强化教育,加强公务人员遵规守纪的意识,自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同时,把公务接待项细化并公开,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要建立多渠道监督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媒体来共同监督,对违规者严加惩处。
要把牢公务接待的标尺戒律,公务接待前,要仔细甄别,判断该项活动是否属于公务,是否符合接待要求;接待时,要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做好接待工作;公务接待后,要如实填写清单报领导审批。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时处处事事绷紧这根弦,方能避免行差踏错。(许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