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为深入落实市委杨慧书记“文明停车管理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持续抓下去,形成文明新风尚”和市政府张文阁副市长“下足三个功夫,抓紧抓实抓细文明停车管理工作,以优异成绩实现创成目标”的批示和劳动节长假期间张文阁副市长实地调研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市交警支队在全力推进停车泊位施划的同时,迅速开展文明停车管理社会化的推进工作,并于5月4日组织中心城区55家经营性停车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动员培训,并签订了《文明停车管理责任状》。
会议首先向55家经营性停车场经营管理人明确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讲明了文明停车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将停车场经营管理人的思想认识上升到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的高度。
通过签订责任状,明确并固定了停车场经营管理人的管理责任和社会义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在合法守法的前提下,精细化的依照管理标准落实经营管理的各项措施:一是明确“停车进位,方向一致”的管理标准;二是停车设施建设标准;三是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作为监督指导部门将依法同步管理停车场经营者和具体交通违法行为人,并实施责任连带。
培训动员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工作中常态化持续开展针对经营性停车场的严格监督检查,并做到问题的立行立改,确保文明停车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