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作为秦皇岛道路的一张名片
承载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热情
街头巷尾那抹来来去去的绿
如今成了秦皇岛不可忽视的流动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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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早已是常识。尤其是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更应遵守,但近日小岛就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心存侥幸,结果栽了大跟头。
当晚20时许,王某某驾驶号牌为冀CH6XXX营运出租车行驶至北戴河区联峰路怪楼门前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拦截,原因是民警使用酒精检测棒对其检测时,检测棒发出报警。民警问他喝了多少,王某某满不在乎回答:“没喝多些!”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每100毫升酒精含量为54毫克。
在民警告知其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民警对其作出处2000元罚款、拘留15天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处罚时,王某某这才慌了神,连连请求民警通融照顾,还要求民警开具处罚决定书的时候不要写“营运车”,迟迟不愿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口中叨念着“这事儿弄的”。可这事儿,究竟怪谁呢?!
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后果很严重!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开车
这就是侥幸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