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2 13:38:57 来源: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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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减征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
《方案》将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着手,阶段性减征省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减征范围
参加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减征期限
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减征比例
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减征政策不影响相关权益
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个人账户划拨,参保单位应及时办理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缴纳,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

本文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
张冉_CZ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