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以及资金补助额度,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北人快看,马上,你出行将越来越便捷
目标可期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县、乡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县、乡政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市、县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市、县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市级政府要同时将对行政区域内财政直管县的资金支持纳入市级财政支出责任,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
养护标准公布!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
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桥梁(隧道)每年每延米1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不低于10%,市、县两级投入比例分别不低于45%。
养护资金每三年调整一次
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结合农村公路里程、养护成本变化、市县自有财力等因素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需要保障养护工程资金投入。
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县级政府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
确定负责农村公路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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