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市文广旅局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市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成军同志主持,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法制审核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逐条深入学习了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针对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法律顾问履职时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受理业务流程等条款进行了重点解读。
市局法律顾问就签订合同事项进行了法律辅导,重点从合同的主体问题、标的、违约责任、单方解约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对本单位有利的避险、维权条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对减少相关利益受损情况和市直文广旅系统合同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法律顾问还就与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董成军同志就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他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从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本单位涉法事项和重大合同相关情况高度关注,确保不留法律漏洞。二是狠抓落实。要严格按照《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相关事项及时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核,进一步减少本单位相关利益受损情况发生。三是及时备案。对提交法律顾问审核事项要及时进行备案,确保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据悉,廊坊市文广旅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是经局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9年10月10日印发的。该制度是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冀办发[2016]66号)和《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