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司机向交警部门反映:其在市区驾车行驶时,被他人驾车多次别车,并提供一段行车记录仪录下的别车视频,希望警方能够调查处理。交警部门在分析视频情况后,将该案移交桃城分局裕华路派出所处理。经警方调查、传唤取证,9月23日,别车驾驶员张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经调查查明,9月14日上午8点53分左右,车主卢某驾驶车辆在大庆路建设大街口等信号灯,此时,一辆黑色迈腾汽车沿建设大街自南向北右转至大庆路,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变道至自东向西车道。车主卢某为了避免与黑色迈腾轿车发生剐蹭,及时调整方向,并加速驶离。迈腾车主张某很生气,认为是卢某故意不让转弯先行。于是,行驶到主路上超车上前,向左向右猛打方向,以忽而加速忽而点刹车的方式,阻挡卢某正常行驶。
随后,二人在等候信号灯时相遇并发生了争吵,整个别车的过程被卢某车上的车载监控完整记录了下来。之后,卢某将视频资料提供给了警方,希望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
9月23日,警方对张某进行了传唤,并依法对他做出了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据张某交代,他在右转弯时差点与卢某驾驶的车发生碰撞,心情极度烦躁,认为是对方故意不让道,便采取故意别车的方式报复,现在想起来,他这样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后方车辆的安全,也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其感到非常后悔。
警方提示:“路怒症”是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广大司机朋友在行车过程中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坚决向“路怒症”说不,切实做到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强行变道、不开斗气车、礼让斑马线,争做文明驾驶人。如果遇到他人有“路怒症”行为,应当保持理性平和、冷静克制、确保安全,避免不良情绪影响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