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午12时许,武邑县的崔女士到武邑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报警,称其丈夫李某又动手打了她,要求公安机关帮其维护个人权益。
民警见崔女士双侧脸颊红肿,一边详细询问情况,一边传唤李某到派出所。经工作查明:李某与妻子崔女士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并拳脚相加多次对崔女士进行殴打。案发当日,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情绪失控,再次用巴掌扇崔女士脸部10余下,致崔女士面部红肿。后经武邑县医院诊断,受害人崔女士系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民警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一方面对受害人崔女士进行心理疏导、劝解,另一方面向违法行为人李某普及了《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知识。经民警大量教育工作,改变了李某“家暴是家事”的传统认识,认识到了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自愿接受被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
家庭本该是个温暖的港湾,不该变成暴力的地狱。不少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束缚,有的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即使报警求助,施暴者一旦说几句忏悔的好话,受害人一般也就不再追究了。殊不知,如果一味忍让,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引发新的暴力行为。
今天让我们,再好好了解一下家暴。向家庭暴力说"No"!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