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云南大理州纪检监察网连续发布了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仁伟和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被双开的通报。这是近期大理州公安系统反腐风暴中的一幕,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近一个月来,大理州遭双开的6名公安系统干部均被指充当“保护伞”。(澎湃新闻)
进入2019年,扫黑除恶打“伞”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不少政法司法部门的公检法干部被组织调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保护,充当“保护伞”。
笔者认为,“保护伞”的危害性远甚于黑恶势力,如果没有“保护伞”在其背后撑腰壮胆,黑恶势力就难以形成气候,更不敢肆意危害一方。因此,想要取得扫黑除恶根本性的胜利,就要深挖并严惩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切实还社会公平公正。
“保护伞”是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与信赖。云南“孙小果”案就是典型的案例,如果不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孙小果背后的“保护伞”,孙小果也不会从死刑犯变为监外执行,并且摇身一变成为夜店“黑老大”,该案也不会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由此可见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是多么的可恶,由此也说明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
必要性。
“除恶务尽,斩草除根”。能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和其背后“保护伞”的打击力度,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不能简单的就事论事、点到为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查,看一看背后是否有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决斩断各种利益输送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贾 志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