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刘某某因曹某某拒不协助办理市区内某小区房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向桃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某某从曹某某手中购买了回迁楼房一套,开放商一直在催促办理相关手续,而被执行人曹某某因双方过户细节问题未谈拢便一直避而不见,故意增加刘某某取得产权的实际困难。为此刘某某心急如焚、寝食难安。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通过邮寄、联系亲属等方式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行踪,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几经周折,最终通过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联系上被执行人,完成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并协助刘某某到小区开放商处领取了相关手续,顺利将房产过户,案件执结。
1月10日上午,刘某某再次来到法院表达了感激之情。
“执法公正,高效快捷”,这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殷切希冀。年节将至,桃城区法院厉兵秣马,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公平正义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