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两人手拉手才能环抱住的银杏古树,6株一字排开,挺立在县委、县政府大楼坪前;与大楼正门相对,空旷的广场上,8根图腾石柱屹立于中央,沿着中轴线依次分列成弧线状。广场四周,高楼林立……很难想象,这幅图景是尚未脱贫摘帽的国家级贫困县湖南省汝城县。
谈及形象工程,大家并不陌生。单纯从字面意思来看,形象工程无所谓好与坏,甚至还偏向正面。形象工程若做得好,不单会树立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美好的形象,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和记忆,还有助于其经济社会发展。然而,现如今的一些政府形象工程却变了味道,成为了一种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事例在生活中还是非常多。鄂西山区的某县耗资8000万建设新行政中心建筑群,华南某市计划投资7000万建古人雕塑……形象工程缘何屡禁不绝?
“形象工程”之所以泛滥,根子在官不在民,主要是政绩观出现偏差,更重要的是掩人耳目进行利益输送。早在2007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通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和修建。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行署)审批。并对建设办公标准和工程造价有者严格的标准,对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也有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无论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还是实实在在推进建设“民生工程”,都要切实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广泛听取民声,调动民智民力,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形成规范严密的反馈制度,真正将其转化为有口皆碑的“民心工程”。(张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