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沧交告字[2018]25号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CTP-1817号宗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位于运河区解放路南侧、开元大道东侧;出让面积90556.69平方米(合135.84亩)。土地用途:住宅、商服,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3.195、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208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420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50万元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市国土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最终竞买资格由沧州市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8年10月31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2018年10月8日
(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