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盲道是专门帮助视障人士行走的无障碍专用道,是为了方便视障人士出行而设置的。盲道的设立和畅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然而有些机动车主为图自己方便,随意占用盲道停车,给视障人士的通行带来了阻碍。
针对压盲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河间交警大队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大力治理。对于驾驶人在现场的采取喊话驱离、口头警告教育等方式,使其依法停车。
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进行拍照取证,录入交通违法系统。
对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占压盲道的一律予以劝离、挪移,使其停放整齐有序。
与此同时,通过警车电子屏提醒、高音喇叭语音等方式广泛宣传违法停车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倡导文明停车、安全出行。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占压盲道,按违法停车处罚,罚款100元,不记分。
在教育与处罚的同时,交警大队与城管部门配合,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增设并施划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的刚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