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鹿泉区新增10余处电子警察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如下:
1、山前大道与北外环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2、山前大道与011县道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3、观景大街与太平河北岸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4、观景大街东土门村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5、山前大道下聂庄村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6、山前大道与杏苑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7、山前大道与青银辅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8、山前大道与槐安西路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9、山前大道王家庄村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0、山前大道与韩庄支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1、山前大道与岭底支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2、衡井线与017乡道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3、山前大道与衡井线交叉路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4、青龙山大道与衡井线交叉口电子警察,方向包括:西向东,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5、海山大街与北外环交叉路口,方向包括:东向西、西向东、南向北、北向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
16、山前大道北韩庄路段测速,方向包括:北向南、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超速抓拍,限速60km/h。
17、山前大道石井路段测速,方向包括:北向南、南向北,抓拍违法行为包括:超速抓拍,限速60km/h。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