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被告为黎族人的刑事案件,书记员旁边多了一个“翻译”席位。原来,为了充分保障少数民族被告人诉讼权利,石家庄中院采取了一种司法互助方式,邀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政法部门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任庭审翻译,为黎族被告人当庭做翻译工作。
针对近几年来涉及少数民族刑事案件增多,被告人不通晓汉语的特点,石家庄中院刑事审判部门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主动协调市公安局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相关政法部门,共同构筑了司法互助平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两地根据审判需要,均可互派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目前,通过该互助平台,已审结涉少数民族案件2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少数民族案件翻译人员难找,诉讼程序无法进行的难题。(通讯员赵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