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贺正平,因未事先申报跨区住院,导致住院治疗费少报销300元。他认为是卫生院未给其开具转院证明所致,便尾随该院一名医生年仅10岁的儿子,连捅其13刀。湖南省益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缓,贺正平不服上诉。近日,湖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300元医药费没法报销决意杀人
现年55岁的贺正平,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高中文化,案发前是一名理发工。
2016年5月17日,贺正平因患肺气肿到益阳市岳家桥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两天后,他提出转院,并要求院方派车送他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而医生认为贺正平的病情不严重,建议其转至益阳市第三医院治疗。但贺正平不同意,并办理了出院手续。
出院几天后,贺正平自行来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3000多元。因为贺正平属于跨区住院,没有转诊证明并且事先未申报,他在市中心医院治疗费的报销比例下降10%,折合人民币大约是300元。
5月30日,贺正平到岳家桥镇卫生院找院领导及主治医生谢某,想让卫生院赔偿他少报销的300元,甚至还要求医院为其报销全部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等。
院方认为对此事没有责任,但贺正平不听解释,多次前往医院吵闹。6月12日上午,贺正平再次到卫生院要求赔偿损失,遭拒后他决意杀人泄愤。
当天中午,贺正平到岳家桥镇信用社对面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把单刃尖刀,当晚住在岳家桥镇卫生院附近的一家旅社,并在旅社里写下一份遗书。贺正平在遗书上写道:“要做‘强者’。”
尾随医生儿子上车连捅13刀
6月13日早上5点半,贺正平携带尖刀,来到岳家桥镇卫生院附近蹲守,决定伺机杀害院长徐某或值班医生孔某。
6点左右,贺正平看见孔某年仅10岁的儿子孔小某走出卫生院,便决定改变目标,对孔小某下手。贺正平尾随孔小某坐上了益阳至栾凤山方向的中巴车,并坐在了孔小某座位的前排。
贺正平尾随孔小某至中巴车(图片来自网络)
中巴车发动不久,贺正平突然掏出尖刀,起身跨到孔小某身旁,右手持刀朝孔小某头颈部、胸部等处连续捅刺13刀。
“我当时乘中巴车去学校,坐下才一会儿,一名年龄较大的男子突然拿着一把刀往我身上捅。我心里很害怕,双手抱着脑袋喊救命,另一男子过来拖住了捅我的男子并将刀抢走。”案发后,孔小某回忆道。
孔小某在医院接受治疗。(图片来自网络)
经鉴定,孔小某右上臂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全身多处软组织裂创构成轻伤一级,失血性休克构成轻伤二级。
当日,贺正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
终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2017年1月24日,益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其赔偿孔小某经济损失8.7万余元。
贺正平作案后被抓。(图片来自网络)
贺正平不服,提起上诉,称岳家桥镇卫生院有过错,自己没有故意杀人,一审量刑过重,并申请对被害人伤情重新鉴定,同时申请对其自身精神状况进行鉴定。
湖南省高院经审理认为,贺正平因医疗费用报销之事无理纠缠,持刀蹲守杀害卫生院工作人员未果后,竟对与纠纷无关的医务人员幼子行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
2017年2月16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时间 记者王丽乐 报道)